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 2.0行动计划》《宁波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实现智慧教育在中小学校园的应用融合与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智慧校园”建设内容,全面推进以智慧教学、智慧资源、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环境、智慧后勤等内容为重点,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智慧校园生态体系。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中小学中培育50所左右的智慧校园标杆学校,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智慧教育再上新台阶,打造宁波教育信息化品牌,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

二、申报条件

(一)学校应高度重视智慧校园建设,已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对开展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举措。

(二)学校具有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和机制体制保障。

(三)已获“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称号的学校优先考虑。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统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建设指南,确定创建学校,开展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验收。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负责本地区、本校创建工作的组织与推进,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项目申报和实施等工作。

(二)申报遴选

1.申报方式。申报学校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申报表》和《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计划书》(详见附件2、3)。各区县(市)原则上可推荐5所(其中各功能区原则上可推荐1所),各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申报。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创建学校名单。

2.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各区县(市)将《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各申报学校的创建申报表、创建计划书(word稿和电子盖章PDF稿)发送至邮箱220856@qq.com;直属学校将创建申报表、创建计划书(word稿和电子盖章PDF稿)发送至邮箱220856@qq.com

(三)成果推广

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周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最长不超过4 年,建设期间将视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各创建学校须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建设期满,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和授牌,并对先进经验和建设成效进行宣传推广,引领全市同类学校的建设与探索,为区域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发展提供新思路与新模式。

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联系人:吕斌;联系电话:87680684;邮箱:220856@qq.com。通信地址:宁波市文苑路462号;邮政编码:315040。

附件:

1.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建设指南.docx

2.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申报表.docx

3.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计划书.docx

4.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申报汇总表.docx

宁波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