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高校、研究院(所)、设计院(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有效推动我市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就2021年度第二批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含导则、指引)、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项目;

(二)申报地方标准研究编制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为满足我市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和符合我市特点的建设工程地方建筑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实践经验制定的标准(含细则、图集),建筑工法除外;

(三)申报科技研发的项目,应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技术领域,包括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研计划项目。

二、 项目申报要求

(一)2021年已安排预算但还没立项的处室及局属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向科技设计处申报,填写《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政府投资类)(见附件1)和《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与电子版,要求对科研计划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项目所需经费提出初步意见;

(二)社会投资科研计划项目通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社会投资类)(见附件3)申报,要求填写认真,资料完整并准确;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相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已申报省建设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原则上请勿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表一式二份,于2月28日前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鄞州区松下街595号1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立项

市住建局对申报项目组织相关专家,重点对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公开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施艳,89180585,kjc1606@163.com。

 

 

附件: 1.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政府投资类)

2.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社会投资类)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