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用政办发〔2020〕10号)和《<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经运〔2020〕8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研究机构考评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各类智库、研究机构、高校或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内容被市或县两级政府采纳(不属于政府委托课题的政策建议)。
三、申报材料
1.需提供市县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建议,印发的政策文件(政策印发时间不迟于2020年9月30日);
2.需提供地方政府或市级部门书面推荐意见。
四、其他
1.申报材料由市经信局统一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为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同一机构提出多个建议被采纳,只作为评审优秀的依据,不重复奖励。
3.请各地及时将通知转发至相关机构,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申报。
4.申报机构请于1月26日(周二)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扫描发送至市经信局规划政策处。
联系人:陈柳廷,联系电话:89292021,邮箱:563427297@qq.com
附件: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研究机构考评奖励)申报表
宁波市经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