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1-11918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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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10 |
关于开展2021年奉化区“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奉化电大、各成人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宣传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根据宁波市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和宁波市职成教协会关于“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奉化区“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
2.推荐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推荐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乡村振兴、学习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5)往年已被评为区市级及以上“百姓学习之星”的不再申报。
二、推荐名额
今年我区“百姓学习之星”评定总数控制在15人以内,各校推荐人数限1-2人。在此基础上推荐突出人选参评宁波市级、浙江省级“百姓学习之星”。
三、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表);
2.每人照片2张(电子版,证件照1张、生活照1张)。
四、确认和发布
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并报奉化区教育局审核,予以确认和公开发布,并在2021年奉化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上现场颁奖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照推荐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报送工作。请于8月27日前将《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纸质稿1式2份、电子照片2张报送到宁波市奉化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董大伟,电话:88681580,邮箱:600635@qq.com,通信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1005室(桥西岸路128号),邮编:315500。
宁波市奉化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