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36号)要求,结合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评审条件。本次评审条件主要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zrzyt.zj.gov.cn/col/col1289947/index.html。

2、申报内容及要求。本次申报内容及要求主要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人员及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规范、清晰。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 纸打印),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填报后打印。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评委。民营企业申报人员,评审表报送至当地初级职称申报受理点,由受理点统一盖章报送。

2、线上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线上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接收、审核后直接推送至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评委。民营企业申报人员报送材料经单位接收、审核后,由单位推送至当地初级职称申报受理点,由各地受理点统一推送至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评委。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高级工程师线上、线下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送地点: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506室)

联系电话:89187327     联系人:丁洁睿

四、其他

1、继续教育。申报人员至少提供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2、公示要求。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将在评审前及评审后对评审对象的基本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和通过人员情况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站(http://zgj.ningbo.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评前、评后公示。

3、面试答辩要求。所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推荐申报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pdf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