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系统各团组织:

为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激发广大国企团员青年积极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根据《宁波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甬青文〔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建范围

国资系统各级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一年以上。

二、申报创建条件

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包括班、组、队、岗、台、车、船、站、所、店、工程项目等。其基本条件是:

1、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人数下限要求)。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开展青年文明号亮牌工程,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6、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必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7、在本地本行业(系统)的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8、连续两年无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等事件发生。

各直属团组织要重点推报窗口单位、基层一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青年集体。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中的争创集体、市级重点窗口单位中的争创集体、电商领域中的争创集体或曾经获得过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的争创集体可直接申评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申报创建步骤和办法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材料,于5月26日前由各直属团组织汇总(含电子稿)统一上报市国资委团工委。本次申报不分配名额,国资系统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均可申报。

2、审核公布。市国资委团工委对上报的《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公布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正式创建集体名单。

3、考核验收。6月10日左右,安排各创建单位以PPT形式作10分钟左右的创建工作汇报,市国资委团工委组织考核组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4、表彰认定。在考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团工委对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予以表彰认定。

联系人:赵晓芳

联系电话:0574-89183743

 

附件1: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国资系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宁波市国资委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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