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业余文艺团队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激发文化创造创新活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镇文广新〔2015〕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区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业余文艺团队进行扶持。请各镇、街道依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业余文艺团队扶持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申请表:每个镇、街道申报团队数量为3-5个,每个申报团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由镇、街道给予初审意见并盖章,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区文化馆。
2.电子台账资料:申报团队按照申报标准提供电子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内容包括最新活动照片、节目单、荣誉证书等相关辅助材料。电子台账资料于11月10日前报区文化馆。
3.展演考核:考核小组将于9—11月对团队进行现场考评,请各团队于9月30日前将演出计划报区文化馆。
4.总体考核:区文广旅游体育局按照具体考核细则对申报的全区业务文艺团队进行评定,根据得分评定不同等级,并对一定等级以上的团队,分档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助。
5.联系人:廖志军;联系电话:13706843073,673703;邮箱:35304061@qq.com。
附件:1.2020年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申报标准
2.2020年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申请表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