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2020年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建立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大师:技能大师应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在带徒传技能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曾荣获“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浙江省首席技师”、“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宁波市首席工人”、“镇海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省内、市内、区内具有较高的声誉。

3、技能精湛,技艺高超,在省内、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且影响广泛。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工作办公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二、申报和认定

(一)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资料的原件报送所在镇、街道,由镇、街道推荐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应包括:

1、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镇海区+领办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企业与职技院校联合办的,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省、市、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申报成功的单位后期还需填写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后择优确定。

(三)工作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授予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并颁发铭牌。

(四)按照适当支持原则,对新建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书的通知》(镇区委〔2018〕32号)规定,落户三年以上的企业当年享受的扶持资金总额(不包括上级特定专项补助),原则上不高于上年的企业综合贡献。规上工业企业享受本政策的,需满足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的条件。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2020年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由申办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申报名额不限),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2座40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7146,电子邮箱:zhrszynl@126.com。

 

附件:1、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

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