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为做好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资金补助,按照《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甬科知〔2018〕3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授权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外及港澳台发明专利。

2.资助对象为注册或者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3.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地址和专利授权地址必须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

4.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享受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页中文翻译件。

2.专利权人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复印件。

3.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专利补助申请表。

三、申报程序

1.专利权人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业务管理系统”(点击“知产管理”“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2.慈溪市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专利权人下载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专利补助申请表(表内含有“正式申报材料”水印),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监管科。初审不合格的,申报项目予以退回,专利权人修改后再行上报。

四、联系方式

1.慈溪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孙德生 电话:63026041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专利监管科508室

2.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3号楼611室

联系人:江老师,电话:87978980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景老师,电话:87978965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