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根据《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29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和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在本市注册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包含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系统备案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保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业务的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额度

1.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代理我市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件数达到15件、30件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的奖励。

2.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按照不超过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业务保费的7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件发明专利当年度不重复补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

专利代理机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附件1),以及代理机构代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代理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专利代理合同(协议)文本、发明专利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监管科。

2.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

企业填写《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表》(附件2),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与保险机构签订的投保合同(协议)文本、保费支付发票、发明专利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监管科。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

2.受理及邮寄地址:

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监管科,邮寄地址为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508室,联系人孙德生,联系电话63026041。

五、奖励补助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把拟奖励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发明专利保险企业名单,向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意见征询并在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经征询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资料报经市财政局合规性审核,联合发文下拔奖励资金,资金通过宁波市“甬易办”平台发放到奖励对象账户。奖励对象通过登录“甬易办”平台兑现奖励资金。

六、其他

奖励资金总额若超过财政资金总额预算,奖励资金按同比例削减。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得享受奖励补助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附件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2: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表.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