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装备〔2021〕100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0〕171号),现将新修订的《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申报重点领域(2021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做好年度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
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申报重点领域(2021版).docx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