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1〕451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做好国家工业遗产推荐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和条件认真作好摸排统计工作,并形成材料,于6月1日前报市经信局办公室(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2份)。

联系人:刁瑞祥,联系电话:89186452。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