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和价值实现,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的通知》,组织推荐申报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鼓励高价值培育 促进高质量创新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奖项设置
(一)发明奖
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1.金奖不超过5名,颁发奖金5万元、荣誉证书、奖牌;
2.银奖不超过10名,颁发奖金2万元、荣誉证书、奖牌;
3.优秀奖不超过50名,颁发奖金0.4万元、荣誉证书。
(二)设计奖
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1.金奖不超过3名,颁发奖金2万元、荣誉证书、奖牌;
2.银奖不超过6名,颁发奖金0.5万元、荣誉证书、奖牌;
3.优秀奖不超过30名,颁发奖金0.2万元、荣誉证书。
四、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必须是专利权人地址位于慈溪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四)同一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1.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2.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5.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6.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五、参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业务管理系统”(点击“知产管理”“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新用户注册);
(二)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并推荐上报;初审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四)经宁波受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给予统一编号后,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回退。
六、申报材料
(一)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发明奖项目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打印原件或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设计奖项目申报书(外观设计)打印原件;
(二)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多个专利权人);
(三)专利证书、专利授权时的说明书全文(包括:扉页、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法律状态证明材料包括:最近年度的专利年费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权属变更备案证明等;
(四)专利相关产品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应大于2M,如有小件实物样品也可提供实物);
(五)其他材料:1、对已实现专利权的交易、许可、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运用的,须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发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备案或登记证明、股权证明、银行融资证明等文件;2、产品已批量销售的应附代表性销售发票;3、专利实施后的产品照片或专利实施的过程照片; 4、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的有关审批文件;5、对于曾经发生纠纷的专利,应上传最后判决(裁定、处理)法律文件;6、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将电子文档上传申报系统,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除申报书、委托书必须原件外均可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为避免散落,应采用书本式装订,内附目录和页码,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七、奖励领取
奖金按有关规定代扣所得税。获奖项目为单个权利人的,奖金与证书由权利人领取;获奖项目为多个权利人的,由权利人代表根据所有权利人签署的委托书代领。
八、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一)申报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于2021年6月4日截止;
2.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于2021年6月9日截止。
(二)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监管科(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508室),联系人:孙德生,电话:63026041;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8797898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景老师,联系电话:87978965。
九、工作要求
根据《第二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指标分配表》,我市分配申报名额为发明或实用新型25项、外观设计15项。由于项目申报名额有限,请项目申报单位择优上报,名额满额即止。请各镇(街道)、各产业平台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及早择优推荐上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