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甬政发〔2009〕10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各行业“高精尖缺”海外工程师、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外国人才,持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需求,助推我市“246”产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按宁波要求将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人须是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2、本人须受宁波本地企业以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聘请,在宁波工作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
3、本人须是从事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所确定的重点产业,或是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
4、本人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要求:
企业登录“海外工程师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和本年度项目申报(网址:http://f-engineer.nbrc.com.cn)。线上申报材料包括:
1、在线填写申报单位及海外工程师项目信息;
2、体现年检记录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电子扫描件;
3、单位股权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4、单位与受聘海外工程师的聘用合同的电子扫描件(聘用合同应当以受聘海外工程师接受的语言文字签署,如外文签署,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5、受聘海外工程师护照信息页、签证或居留许可页的电子扫描件;
6、网上系统提示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仅接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须以PDF或JPG文件格式上传系统。企业须在系统中预填写申报年度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可截取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内的连续12个月(需在合同期内)作为申报年度。两年年薪超过50万元申请一次性年薪资助的,可截取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内的连续24个月(需在合同期内)作为申报年度。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至11月22日,企业需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相关附件上传,逾期不予受理。网上通过审核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6日前送交余姚市科技局2206室(南雷大厦22楼)。
咨询电话:科技合作人才科 宋迪华 62723261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