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科技中介企业:
为促进我市科技中介的发展,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慈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四十条意见》(慈政办发〔2019〕37号)和《关于印发加快慈溪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申报2019年度科技中介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科技中介奖励的对象限于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正常开展专利代理、科技咨询、评估代理、检测检验、成果交易的科技中介机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相关资质的,需取得资格证书或认定。应取得而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认定却从事相关科技中介服务的,取消其奖励资格。
二、申请科技中介奖励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科技中介奖励申请表;
2、科技中介服务台账;
3、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合同、服务成效证明、服务收入证明;
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申请资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提交到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行政服务中心1312室)。
四、奖励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最高给予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以下,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五、其它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联系人:陈锋杰 郑丹丹 联系电话:89294652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联系人:应珊珊 联系电话:89294637
附件: 1.科技中介奖励申请表.doc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