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集聚人才创新资源,激发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0〕58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类)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2020〕6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2021年通过区科技局申报(推荐),开展引才、荐才、育才服务活动的机构,择优评定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根据海曙区产业发展方向,推荐、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科技项目到我区落地,并能为人才、项目开展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对接等服务的机构。

二、奖励条件

对服务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推荐及引进工作的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海曙区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上年度引才活动绩效考核。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的人才服务机构,择优评定优秀人才服务机构,单家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认定优秀人才服务机构需提交材料:

1.《海曙区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人才推荐、引进及服务情况年度总结(文字形式);

3.《海曙区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请按照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上报区科技局,逾期未上交认定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宁、蔡子慧

联系电话:55883685

附件:1.海曙区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表

            2.海曙区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优秀人才服务机构认定的通知.doc

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