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甬财农【2022】70)号文件要求,拟开展我区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以文件形式上报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农村人口、行政村数量等基本情况,以及2019年—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2017年—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2年拟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二)2022年拟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表(附件2)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其中涉及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需经资规部门审批盖章确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申报范围。
1. 项目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2. 新建(改扩建)建筑物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3. 涉及政策处理未落实的项目;
4. 项目申报时有在建的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5. 近3年已批复农村公益事业项目(2020年底农村户籍数为700户以上的较大行政村可以不受年限限制)、近5年已批复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行政村不能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6. 村民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7. 负债搞建设的项目;
8. 村级办公场所建设项目;
9. 农村桥梁建设项目;
10. 其他与村民生产、生活关联度不高的项目;
11. 违反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规定的项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充分体现综合性,应具有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原则上以单一建设内容为主。
(二)项目申报表填报前,各镇(乡)与各项目实施村做好政策解读,确认项目建设内容和前期政策处理落实情况。项目一经上报,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四明山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按照《关于做好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甬财农【2022】52号)文件执行,2022年实施的项目根据计划需同步填报项目申报表。
(四)乡村集约创新示范项目是以园区建设为载体,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做强农村产业、壮大村级经济、提升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民等方面。各镇(乡)街道可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具体创建要求待市级明确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时间要求
四明山区域范围内的乡镇于2月21日前上报2022年—2024年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3),2月25日前上报2022年项目申请报告、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项目申报情况表汇总表(附件4)及年度项目申报表,并同步上传电子表。
其他乡(镇)街请于2月25日前上报2022年项目申请报告、年度项目汇总及项目申报表,并同步上传电子表。
政策咨询联系人:卓葵 联系电话:87192302
资料上报联系人:何琦 联系电话:55889697
附件:1.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宁波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表
3.2022-2024年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
4.2022年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2年海曙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2022年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2022-2024年四明山区域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xlsx
宁波市海曙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