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787/2021-114623 组配分类 就业社保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5-18

关于申报2020年度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奉化区企业人才在职获得高级职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金融、垂直管理企业)人才在职申报取得工程类、会计类等紧缺专业类高级职称并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正高职称10000元、副高职称50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另有行业扶持政策的,按从高原则享受。申报人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取得高级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汇总表》(附件2);

       3.个人的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与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相关职称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需有二维码);

7.近三年在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个税缴纳清单。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工业线)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506030

 

附件:1.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docx

2.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汇总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