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广大宣传员出精品、上水平,总结宣传2020年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工作成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特开展2020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十佳”好新闻(信息)、“十佳”大事件评选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审核,积极推荐,切实做好初评报送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重点反映应急管理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成效。

(三)内容真实,有较大社会影响。

二、评选范围

(一)“十佳”好新闻(信息)

1.报刊、通讯社作品类:消息、通讯。

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类:消息;新闻专题(包括深度报道、新闻特写等);新闻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

评选作品为2020年度首次刊播的原创新闻作品。

2.信息:2020年度市级(含)以上首创性工作经验、做法,并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政务信息。

(二)“十佳”大事件

2020年,各地在应急管理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重要进展、重要事件、重大科研成果等,要为当年度最引人关注、意义最大、最有成绩、最有影响的事件。

三、推荐数量

1.“十佳”好新闻(信息)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推荐2件作品参评,各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推荐1件作品参评。

2.“十佳”大事件

局机关各处(室)推荐1件作品参评,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推荐2件作品参评,各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推荐1件作品参评。

四、评选作品报送要求

1.请认真填写《2020年度宁波市应急管理“十佳”好新闻(信息)参评作品推荐表》、《2020年度宁波市应急管理“十佳”大事件参评作品推荐表》。

2.参评作品推荐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十佳”好新闻(信息)参评作品完整文字稿(包括电视、广播作品),存放Word文档中,以“地区+作品标题”命名。

4.纸质材料打印1份,包括参评作品文字稿、2个推荐表,于12月25日前寄至市局办公室(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应急管理局426室)。同时将上述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06481513@qq.com。联系人:周颖,联系电话:89382200。

      附件1:2020年度宁波市应急管理“十佳”好新闻(信息)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宁波市应急管理“十佳”大事件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