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商务流通函〔2020〕146号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步报送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人:张沛文、杨辉,电话:15924311682,89387133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