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企服〔2020〕142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
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18〕2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一十百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总体规划部署,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列入我市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注册并正常经营;
2.具备信息咨询、技术创新、人力培训、市场拓展、管理咨询、质量管理、创业辅导、信息化应用8类服务中至少1类服务能力;
3.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团队、服务设施和设备等;
4.具有初步的各类服务资源整合能力。
(二)申报2020年度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注册运营1年及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
2.具备信息咨询、技术创新、人力培训、市场拓展、管理咨询、质量管理、创业辅导、信息化应用8类服务中至少1类服务能力;
3.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服务的小微企业户数应达到其服务的所有客户户数的50%及以上;
4.有良好的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线下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5.具备整合各类社会化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6.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提供的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7.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8.积极参与全市“一十百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的线上、线下各类服务活动,并相应提供公益性和低收费服务产品;
9.2018和2019年已认定通过的市级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期3年)无需申报。
二、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培育)申报采用全流程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登录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网址:pt.nbsme.org)(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主要材料要求如下:
(一)真实性声明扫描件(样式见附件1,需法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培育)申请表(详见管理系统);
(三)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培育)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简介、建设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情况、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情况及协同开展服务情况、对中小微企业的公益性服务量和具体优惠措施、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运营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等);
(四)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申报单位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扫描件;
(六)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详见管理系统);
(七)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职称及从业经验情况(需上传申报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八)集聚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扫描件;
(九)申报单位对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服务记录(申请进入我市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单位可不提供);
(十)获得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所在行业不需要准入资格可不提供);
(十一)2020年度平台建设投入清单(需与公益性服务直接相关)及相关发票、付款凭证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三、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并提交相关材料(开放时间:11月9日至11月16日);
(二)各地经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走访和情况核实,并于11月20日前在管理系统提出推荐意见(登录账号为各地上报工作负责人手机号);
(三)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和情况核实,确定当年度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培育)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领域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求和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运营情况,遵从自愿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参与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具体工作负责人如有调整需报我局备案。
(二)通过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每季度需完成相关运行数据的统计和网上报送工作,并积极参与“一十百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
(三)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每年将组织开展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各级财政对平台运营机构购买服务或奖励补助以及确定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请各地经信部门做好相关督促、审核工作。
(四)请各地经信部门统计汇总本地区2019年度平台建设补助对象、审计后平台建设投入金额和实际补助金额等信息,加盖公章后于11月13日前报宁波市经信局。
联系人:杨志超、杜云峰;联系电话:89183473、55882778。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