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甬交发〔2020〕85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次科技项目分为:重大类科技项目、基础与公益类科技项目、市场主体和依托工程类科技项目。其中,重大类科技项目其研究成果应有利于行业的技术集成、成套技术以及标准的形成,成果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二、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能确保研发力量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且该单位承担的逾期两年未结题的项目应少于10%,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应少于20%;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现职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是行业或技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应与申请的项目相适应;科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主持2项(不包含本数)以上科技项目;科技项目负责人有超期的科技项目且不能说明正当延期理由的,或有未通过验收的科技项目的,不得申报2021年度科技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为体现立项的规范性、竞争性,保障科研质量,对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1.申报科技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基础性研究分析工作,除提交项目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研究必要性、主要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等实质性内容描述要求详实。

2.项目要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生产、管理实际工作,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与推广预测,对应用与推广可行性不大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重点

按照《2021年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明确的重点领域确定申报重点。

五、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宁波交通网站(jtj.ningbo.gov.cn),进入“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系统”(tp.4plmarket.com/login.do),在线填报《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请书》、《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审核

请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级行业管理部门于2020年11月25日前做好归口管理科技项目的网上审核工作。

    3.书面材料报送

请审核通过的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局科技信息处,逾期提交的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其他未尽事项可来电咨询。

 

附件:2021年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报指南.pdf

 

局科技信息处联系人:周剑峰,电话:89189023。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