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9〕48号)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下称“直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职业

2020年上半年度直接认定的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13日。此次开展直接认定的职业(含工种)和等级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直接认定申报由个人通过“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nbosta.org.cn”进行。

(二)申报人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外,还需要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3)

3.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项目方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

三、申报受理

(一)直接认定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直接认定按照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无单位的按照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进行申报。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直接向市鉴定中心申报。

(二)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4。

四、评审组织

(一)专家评审时间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参加专家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报时填写的电子材料原件。

附件:附件下载.docx

1.2020年上半年度开展直接认定的职业(工种)和等级

2.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

3.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业绩公示表

4.直接认定人社部门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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