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鄞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鄞科〔2018〕12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鄞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鄞州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有相关知识产权活动,包括:

  1、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

  2、拥有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或受理。

  (四)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企业建立了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结题等相关制度;

  (六)企业建立了比较清晰的企业全员和科技人员相关人事档案;

  (七)企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对研发费用进行独立核算;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基本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rogram.yzq.sti.gov.cn/,点击“鄞州区科技计划体系”—“高新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栏目在线填写申报书,同时将附件的电子文档上传;

  2、区科技局委托区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材料给予项目编号;

  3、申报单位在线获得项目编号后,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制作成完整的申报材料(附件清单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书目录);

  4、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归口镇、街道及工业园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区科技局高新科807室。

  三、申报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联系方式:

  区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 陈钊海 82815918

  区科技局高新科 邬和军 89295722

  附件:鄞科〔2019〕8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鄞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docx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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