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热情,营造园区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现根据《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明星企业”评定方案》、《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纳税六强”企业评定方案》,将开展镇海大学生创业园2020年度“明星企业”、“纳税六强”企业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入驻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正常办公满1年以上的企业(2020年1月1日之前入驻园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生产;
(二)产业与业态符合我区经济发展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企业管理规范,勇于创新,追求卓越;
说明:具体参照《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明星企业”评定方案》和《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纳税六强”企业评定方案》。
三、申报材料
按时递交《2020年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明星企业”评选申报表》、《2020年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纳税六强”企业评选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受理地点
(一)镇海大学生创业园中官路园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路1188号镇海大学生创业园14号楼201室,联系电话:86250960
(二)镇海新城园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东邑北路666号镇海大学生创业园C区,5楼513室,联系电话:87616970
附件:1.《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明星企业”评定方案》
2.《2020年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明星企业”评选申报表》
3.《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纳税六强”企业评定方案》
4.《2020年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纳税六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