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发科、局、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北区科技〔2019〕35号),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报条件
1、企业需在江北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2、企业2019年研发投入总额同比上年增幅达到10%或2019年新增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3、企业2019年研发投入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比例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占比要求超过5%;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占比要求超过4%;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占比要求超过3%。
4、企业研发投入应规范、单独建账核算(在财务帐套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分项目分类别核算)。对应填而未填报科技统计年报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优惠政策。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0年10月19日前,登录江北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jbq.sti.gov.cn/),在“申报新项目”栏目下选择“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模块,在线填写《2020年度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科技统计年报(107-1及107-2表)、规模以下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确认的A107012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19年度)。
2、企业归口管理单位根据企业网络填报信息,对企业申报材料及研发活动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3、企业成功受理后,下载申报文档,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报送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项佳媚。报送邮箱xiangjiamei2014@163.com;联系电话:89185516。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