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1078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3-02

关于开展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训部工作计划,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的评比工作将于2022年4——5月进行。望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评比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评比对象为:全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学科(专业)在职在岗的专(兼)职教师。凡曾获奉化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评比。

二、评比条件

(一)教龄满3年(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修养,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第及以上。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研教改实践活动能力,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四)连续任教参评学科(专业)三年以上,在该学科(专业)教学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三、评比程序

(一)第一阶段:初评

在教师自愿报名、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评委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定、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学科(专业)教学论文鉴定和教育教学理论测试,并进行排名。通过初评的选手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复评,未通过初评的选手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复评。具体如下:

1.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填写《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于2022年03月20日前,各学校将《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职业学校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职业学校教坛新秀参评人选汇总表》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职成教研训部。(所有表格请在网上下载)

2.实绩考核、论文鉴定

(1)教育教学实绩考核(25分)

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内容主要由各参评选手提交的证书及相关考核材料,从学年度考核、综合荣誉、论文专著教材出版、技能才艺(教学比武)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等进行综合评审。

(2)学科(专业)教学论文(10分)

论文为参评教师近3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纸质稿一式5份(并上交电子稿到报名邮箱),字数3000字以上,纸质论文中不出现作者姓名、校名(随推荐表同时上交)。如发现论文抄袭,即取消评比资格,并通报批评。

3.教育教学理论测试(25分)

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政策、德育和班主任管理理论、课程大纲、课程改革理论等。

(二)第二阶段:复评

各学科(专业)评委对通过初评进入第二阶段复评的选手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并按初评、复评中的实绩考核(满分25分)、论文鉴定(满分10分)、教育教学理论测试(满分25分)和课堂教学技能考核(满分40分)四项累计所得总分按照文化课、专业课分类,重新进行排名。

(三)第三阶段:综评

在各学科(专业)初评、复评的基础上,区教坛新秀评审领导小组按参评教师的综合排名情况进行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五项说明

1.课堂教学技能:教材由参评选手自选(范围为国编、省编教材)。 参评选手从所任教的课程中自选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教学内容(已参加过国省赛的选手,不得照搬原参赛内容)提前准备其中连续完整的5课时教案和针对该内容的教学实施报告,并提交一份8——10分钟课堂片段实录。在现场展示环节中抽取其中一个课时,准备时间40分钟。首先进行教学实施报告的讲解,时间10——12分钟;其次对抽中的课时内容自选一个片段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时间为8——10分钟。最后评委针对参赛作品材料和展示,进行现场提问,参赛选手逐一回答并阐述个人观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测试主要内容为通识,具体涉及: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主题班会设计、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等业务水平。

3.各级各类荣誉包括:奉化区级及以上教师本人荣誉和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同一内容的荣誉,填最高等级。

4.各学科(专业)具体评比日程、评比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所有参评材料:电子稿发送到591094581@QQ.com,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交给区教师进修学校职成教教研室蒋曾女老师,联系电话:88510953,虚拟号:278777。

各校接本通知后请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圆满完成本届教坛新秀评选工作。

附件:

1.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

3.宁波市奉化区第十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坛新秀参评人选汇总表

附件1—3.zip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