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局),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根据宁波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届宁波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0]9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第五届宁波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基本条件

在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共十ー大类工艺美术种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创作、技艺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宁波市户籍或与本市工艺美术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3年以上,连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创作设计、制作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

3.所从事的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具有较长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较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4.有较高的艺术造诣、艺术修养和丰富的工艺美术作品创作经验,作品风格独特、技艺精湛,在市内或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在市级以上展览会获得较高等级奖项或其作品被市级以上博物馆收藏。

不具备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实际操作能力或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制作,专业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对我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在品种和技艺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要创新者。

2.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创作设计制作工作年限已超过6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艺术造诣和艺术修养突出,成绩卓著,直接设计制作(或为主要创作者)的作品获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最高奖项的,或被国家级博物馆收藏者。

3.属我市重点抢救性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传人和设计制作者。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按以下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1.《第五届宁波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性承诺书、证明书;

3.身份证、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书复印(扫描)件(非

本市户籍的人员需附劳动合同等证明);

4.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以往获奖作品及证书复印(扫描)件;

5.参评作品照片[3件(套)]及相关获奖证书;

6.其他相关材料。

注:相关论文著作、以往获奖作品等均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表或获得的。

三、其他

请各地积极组织申报,于9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套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2103室(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联系人:施胡聪  李凌   联系电话:67001933

邮箱:476232445@qq.com

 

附件:

宁波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届宁波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0]951号)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