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1-0011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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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关于申报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等展示示范 项目合作基地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新型农技服务,加快农业产业技术创新集成与示范推广,加速推进我区粮油、蔬菜瓜果、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现就申报2021年奉化区粮油、蔬菜瓜果、林特水果展示示范等项目合作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实施项目:奉化区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蔬菜瓜果新品种展示示范、林特水果展示示范、水蜜桃新品种展示示范等项目合作基地。
(二)项目要求:
1、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合作基地。基地承包面积在100亩以上;有承担相关试验、展示、示范、高产创建等工作经验。
2、蔬菜瓜果新品种展示示范合作基地。基地设施栽培面积在20亩以上;有承担相关试验、展示、示范等工作经验。
3、林特水果展示示范合作基地。基地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有承担相关试验、展示、示范等工作经验。
4、水蜜桃新品种引进及示范项目。基地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新发展极晚熟9-10月熟水蜜桃桃园3亩以上,或有传统玉露桃园3亩以上;管理标准化的果园。
(三)申报对象:奉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安排
主要用于示范基地种植粮油、蔬菜瓜果、林特水果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基质等物化投入补助及其相应技术试验费用,购置新型农机具(已列入购机补贴的不得重复补助),组织农民观摩学习、技术培训、测产验收、苗情或虫情观察调查记载、雇工、总结及标牌制作等费用开支。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要求落实到具体实施主体(项目合作单位),实施主体要求能够积极配合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和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工作。项目合作基地在各镇(街道)申报基础上择优确定。
请各镇(街道)组织本辖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等,根据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实施条件,提出实施项目,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填报申报表(见附件),加盖街道(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公章后,于1月15日前报送区农技总站,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张成义 联系电话:89293648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项目合作基地申报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