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25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 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0-11144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5 | ||
关于征集奉化区秸秆全量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做好2021年度重点任务的函》的文件精神,宁波市奉化区将实施2021年秸秆全量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主体和收储运体系,特征集一批秸秆规模化利用项目和奉化区秸秆收贮运项目,经区农技总站评审后确定实施项目,并发文公示。
一、项目实施条件:
1、通过肥料化、饲料化、基质化、燃料化、原料化技术利用稻草的主体实施项目。
2、为秸秆利用主体提供打捆、贮存、运输的中介服务组织
二、项目实施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填写申报表,经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区农技总站。
2、区农技总站经评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发文公示。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截止。
2、联系人:马建芳(区农技总站,北大院504室) 电话:8929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