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驻甬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胜任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10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知名专家学者除外),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咨询、技术支撑和有关活动。 

三、推荐程序

1、专家由本人申请,各区(县、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驻甬地勘单位推荐。

2、推荐专家经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研究,正式发文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向入库专家颁发证书。

3、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请各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积极组织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反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地矿处。

附件: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推荐表

联系人:朱弼峰;联系电话:8928991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