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0-9313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6-22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办,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坚持“五新”引领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0-2022)》(区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管理制度,现将《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办法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坚持“五新”引领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0-2022)》(区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时间:每月15日前。

二、申报对象:申请人应为区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申报要求

所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实施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

1.新品种方面。着力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品质优良、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品种,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水蜜桃、水产养殖等品种试验,建立健全新品种品比试验、展示和示范推广体系。

2.新技术方面。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科技应用和设施投入,推广新型果树整形、新型肥料(微生物菌肥、水溶肥)、绿色防控、品质提升等关键技术与集成应用,积极创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鼓励开展水产品、水蜜桃制品、笋制品(非清洁笋)、茶叶等生产、加工工艺的研究开发。

3.新装备方面。不断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加工环节机械化发展瓶颈,加快粮油、蔬菜、瓜果种植及畜禽、渔业养殖等环节装备升级,加大避雨栽培、温控栽培、智能水肥、农产品冷链、数字农业等农业装备投入,有效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4.新主体方面。加快农业创业平台培育,鼓励大学生、乡贤等主体回乡创业,推进“两进两回”行动开展。开展区级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提升,鼓励创建区、市、省和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5.新渠道方面。鼓励各类农业主体开展线上销售,搭建以本地农产品为主的奉化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鼓励各类主体拓展我区农产品进商超、门店、平台、食堂、企业、社区、学校等渠道。

四、政策支持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办、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推出“育农贷”产品,专门支持“五新”农业产业项目贷款,3000万以下项目贷款予以全额贴息和担保费用全额补助,允许项目贷款无本续贷,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贷款担保原则上弱化反担保要求。补贴资金经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申请,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户。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报途径

申请人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项目申报书。区农业农业局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项目予以备案,并开具项目推荐函用于金融贷款和政策享受。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  朱钢儿  施军杰

联系电话:0574—89294342  89294343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