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787/2021-118707 | 组配分类 | 就业社保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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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9 |
关于申报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建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实施“万名优师育高徒”培育行动,现面向社会开展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采取备案制,主要由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选拔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入选成员坚持“技能引领,服务发展,德技双馨”基本原则,能够遵纪守法,积极践行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乐于并善于带徒传技,身体状况良好,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技能水平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在企业(行业)内技能拔尖,具有绝技绝活,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带徒传技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
(二)担任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核心成员的;
(三)在我市或本地特色产业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有一定影响的;
(四)近五年来在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五)在我市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担任技能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的;
(六)曾获得各级人社、工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技能荣誉称号的;
(七)曾参与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或参与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的;
(八)具有绝技绝活,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作出一定贡献的。
二、选拔认定程序
(一)有意成为技能大赛联盟成员的高技能人才填写《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推荐表》(附件一)和《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汇总表》(附件二),并将电子稿报送至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相关信息后,汇总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并择优推荐市级大师联盟成员。
三、支持措施
(一)大师联盟成员优先参加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技能交流、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等活动。
(二)对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带徒传技等方面工作有一定贡献的大师联盟成员,优先推荐参与“宁波工匠”遴选培育、各类技能荣誉评选。优先支持所在企业申报建立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培训中心等。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关人员于8月15日前填写并报送表格至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何锋,联系电话:88681509。
附件一: 宁波市技能大师联盟成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