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民发〔2022〕11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民慈〔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候选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慈善奖”是我省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第七届“浙江慈善奖”推荐工作,对弘扬慈善精神、汇聚慈善力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七届“浙江慈善奖”推荐对象,原则上在第六届“宁波慈善奖”获奖者中产生,也可以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和项目。

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第七届“浙江慈善奖”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选和推荐,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自荐并掌握自荐情况。推荐中做好审核把关,要求候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市民政局将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开展候选对象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于2月25日前报送推荐函及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9189078

电子邮箱:nbmzcsc@163.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3楼

附件:1.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支援合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甬港联、市慈善总会(市慈善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