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民发〔2013〕10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鄞州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评估:
(一)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上两年度年报已公示或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二)参加过评估且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参加过2018年度评估,并获得AAA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纳入跟踪复评范围。
二、评估内容
2020年鄞州区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已发布(详见附件二),突出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参与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等内容。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专业性(体育类)五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体育类、其他类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三、评估流程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等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0年10月3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各类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填写《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准备好参评所需材料,报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核。
(二)11月中下旬,实地评估。审核参评资格,确定并发布参评对象名单和实地评估工作通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财务审计、社会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12月上旬,等级确定。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意见,最终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获评AA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精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AA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是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前提。
本年度评估具体日常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工作协会)进行。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各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评申报和台账资料的准备,配合做好实地评估、财务审计和社会评价等工作。
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参评资格确认后,无特殊情况退出评估的;2.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3.拒不提供评估资料的。
社会组织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李佳,89295827;胡鸿鸿,89295820
评估材料报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935号202室(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工作协会),材料报送截止日期是2020年10月30日。评估材料接收人:叶金金,联系电话:87419560。
附件:1.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2020年度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3.2020年社团社会评价表
4.2020年民非社会评价表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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