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2-11227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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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奉化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前期项目难题(困难)征集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奉化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征集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课题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合作社,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 参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须在我区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021年4月30日前登记)。
3. 本级项目在研或市级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能在3年内完成。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实施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6. 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任务分工、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约定、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说明
1. 申报单位通过法人登录“奉化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fhq.sti.gov.cn/),选择“2022年度奉化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栏目进行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00---2022年4月30日17:00(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2. 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在线打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区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大成东路1228号611室),纸质提交截止日期5月10日。
3. 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区中医医院医共体限报6项,区疾控中心限报2项。
4.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5. 重大科技专项要求项目总经费不低于40万元,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一般科技项目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70%,申请经费与实际下达经费差额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
政策咨询:科技局农社科 胡祖雷
联系方式:89285309 ;13486638885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