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区科技计划年度安排,现将2021年镇海区第一批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建筑节能、公共事业与公共安全、科学普及等领域的重要社会公益问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有比较健全的科技与财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完成项目的基础条件、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已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2项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

(四)有合(协)作单位的要签订合作协议(盖章),明确相应的职责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比例等。

三、相关说明

(一)申报项目经初审通过后,交项目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立项。

(二)立项项目的补助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承担方的主管单位安排,区科技局今年预算未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三)区科技局会同区项目承担方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预期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或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而要求终止或撤销项目等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区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

四、申报方式

书面材料包括:《镇海区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各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推荐签章后,一式二份报区科技局。《镇海区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与《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687156370@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欧晶晶  周德敏 

联系电话:89287683  676930

地址:镇海区行政中心C3座720室

附件:

1.镇海区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下载.docx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