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镇区委〔2018〕32号)和《镇海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镇人社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技能竞赛参赛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或区属学校的在校生,获得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技能人才按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获得列入人力社保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技能人才,按照“技能之星”奖励标准给予奖励;获得列入人力社保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区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技能人才,按照“技能之星”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奖项证明材料。

二、技能竞赛参赛补助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或区属学校在校学生,经人社部门选送参加市级二类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按每人每天500元标准给予参赛补助。

实际参赛天数以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推荐参赛证明为准。

(二)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技能竞赛参赛补贴由个人申报至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339室。

(二)相关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6274500 86295667。

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技能竞赛参赛补贴)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