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3-08 16:01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2-11105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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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8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
2.补助办法: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申报流程
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汪审浩 联系电话:89285300
附件:2021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名单.docx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