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园区及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全区企业(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广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海政办发〔2020〕52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海质强发〔2021〕1号),现就2021年度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原则

质量奖主要授予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龙头企业(组织)。

质量创新奖主要授予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取得显著成效的成长型创业创新企业(组织)。

企业(组织)根据公开、自愿和推荐的原则提出申报,原已获海曙区区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和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再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鼓励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产业成长型创业创新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企业、“225”外贸双万亿行动企业、“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企业、“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高新技术、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品字标”品牌获得企业(组织)申报。

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企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含,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下同)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A、B档(对规模以下企业不作要求);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先进水平;

(四)推进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实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被处罚,未发生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重大有效投诉;无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从海曙区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1205/index.html)通知公告专栏下载,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简介。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最新版本)附录B要求编写,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最新版本)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最新版本)条款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报告着重体现企业(组织)在战略引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供与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至(三)项需合并装订成册,辅以目录和页码,证实性材料另行单独装订成册。纸质文本提交均一式二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二)其他事项

1.请各镇(乡)街道及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并在被推荐企业申报表上形成意见和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设在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联系电话:87169958。

3.上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同时将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